问答专题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及《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内河航道分为七个等级,从Ⅰ级到Ⅶ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通航能力,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称为等外级航道。
本次重庆市航道规划的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与2035年规划等级分别对应规划远期与规划水平年应达到的航道通航能力标准。
重庆市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布局方案的为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和渠江5条航道。其他航道如梅溪河、小江等虽然等级较高,规划为一级航道,但未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布局方案,为重庆市地区重要航道。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西部地区内河高等级航道,按照工程费用的90%给予中央资金补助,包括航道及通航设施、内河公共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便民交通码头。内河高等级航道通航设施中以通航为主、兼顾发电等其他效益的航电枢纽,补助标准为工程费用的45%。通航设施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