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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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第十一条:网络货运经营者不得虚构运输交易相互委托运输服务。第十八条: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记录实际承运人、托运人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保存相关涉税资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信息的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相关涉税资料(包括属于涉税资料的相关信息)应当保存十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前款所指交易信息包括订单日志、网上交易日志、款项结算、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行驶轨迹数据等。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不得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 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造成监测结果异常的,县级以上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依法查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的决定》(部令2016年第70号)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运政管理机构是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受理机构。对于留言中提到的“物流公司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发货不配送”的行为,应由承运人可向该物流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投诉解决相关相关问题。
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件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者承运,由承运人向起运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递交申请书。交通运输部门受理超限运输许可申请后,对承运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勘测通行路线,一类大件办理时间不超过5天,二类大件办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三类大件办理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
您好,从路面执法职责分工看,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车辆超过公路、桥梁、隧道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开展超限治理,主要目的是保护公路安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开展超载治理,主要目的是保护车辆自身和道路交通安全。目前,三到六轴货车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实现了完全统一。但由于二轴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跨度过大。从保护公路角度,二轴货车限载标准是统一的,即总质量不能超过18吨。但从保护车辆自身和道路交通安全角度,不能“一刀切”,由公安交管部门依规分类管理。因此,二轴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不仅要符合18吨的限载标准要求,也不能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