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交班前正在进行重要操作的,应当在确认操作完成后再交班,船长或者轮机长另有指令的除外。 要点:交班前进行重要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值班应当遵守下列驾驶台和机舱资源管理要求: (一)根据情况合理地安排值班船员; (二)考虑值班船员资格和适任的局限性; (三)值班船员应当熟悉其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 (四)值班船员对值班时所接收到的与航行有关的信息应当能够正确领会、正确处置,并与其他部门适当共享; (五)值班船员应当保持各部门之间的适当沟通; (六)对为保证安全所采取的行动,值班船员如果产生任何怀疑,应当立即告知船长、轮机长、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 要点:值班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十条的规定: 船舶航行中,计划航线的下一停靠港发生改变或者船舶需要大幅度偏离计划航线的,船长应当及早计划好修正航线,并在海图上重新标绘。 要点:修正航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一条的规定: 为了规范海船船员值班,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加强船舶保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制定本规则。 要点:制定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