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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值班轮机员接到船舶进入通航密集水域航行的通知时,应当确保涉及船舶操纵的机械设备能够随时置于手动操作模式、舵和其他设备的操作有足够备用动力、应急舵和其他辅助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要点:通航密集水域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因装卸作业造成船舶过度倾斜,影响机舱正常工作的,轮机长应当通知大副或者值班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要点:抵港后装卸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船舶应当将船上工作安排表张贴在易见之处。 船舶应当对船员每天休息时间进行记录,并制作由船长或者船长授权的人员和船员本人签注的休息时间记录表发放给船员本人。 船上工作安排表和休息时间记录表应当参照《国际劳工组织(IL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编制船员船上工作安排表和船员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记录格式指南》,并使用船上工作语言和英语制定。 要点:值班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值班驾驶员应当将装卸货情况随时通知值班轮机员,以保证安全供电。在装卸重大件、特种危险品或者使用重吊之前,大副应当通知轮机长派人检查起货机,必要时应当派人值守。 要点:抵港后装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