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夜间0点至6点限行;客运车辆:夜间2点至5点限行。
超限认定标准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执行。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7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运营单位应立即上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等落实到位。隐患治理方案应自排查出重大隐患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毕前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控制和防范措施,整改完成后,由运营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销号,形成明确验收结论,并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对于治理难度大、影响范围广、危险程度高、涉及部门多、难以协调整治的重大隐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对运营单位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纳入相关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