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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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的规定: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一)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行驶过程中,护送车辆应当与大件运输车辆形成整体车队,并保持实时、畅通的通讯联系。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超限检测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流动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大蒜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确定的品种,其整车合法运输车辆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免交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