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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
【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催告后,当事人是否有权进行陈述与申辩?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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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并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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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催告后,当事人是否有权进行陈述与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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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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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