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交通运输部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
欢迎您)
您好,请
登录
注销
或
注册
搜索
热门搜索:
公交线路
实时路况
车辆查询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交通数据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交通执法
【市交通运输委】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招用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哪些情形,会被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日期:
2022-09-28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第2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违反《船员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有下列未按照规定招用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情形的,依照《船员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取得就业许可; (二)未持有合格的且签发国与我国签订了船员证书认可协议的船员证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1153058
【市交通运输委】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招用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哪些情形,会被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370468
交通执法
20
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