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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根据《重庆市水上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渝交规〔2025〕14号),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市场主体会有哪些不同措施?

日期: 2026-01-19

本次修订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文件针对不同等级评价主体制定了不同的应用措施,主要集中在检查频次、业务办理、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比如,AA级、A级主体原则上一年检查一次、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业务、在财政性资金补助、招商引资配套优惠、税收优惠、创业扶持等政府优惠政策实施中,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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