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意外导致护栏等设施损坏,我需要根据《重庆市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标准(2025年版)》(渝交规〔2025〕10号)赔偿吗?
是的。根据《公路法》、《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因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货物洒落等原因,造成高速公路路产(如护栏、路面、标志标牌、绿化、机电设备等)损坏的,责任方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