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根据《重庆市地方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监督管理办法》(渝交规〔2024〕11号),各参建单位发现质量问题应当采取怎样的措施?
地方铁路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单位在进场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质量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质量合格。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假冒伪劣的产品,发现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