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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根据《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4〕6号),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前办理备案手续应提交哪些材料?

日期:2024-11-14 16:26

建设单位应当遵守工程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前,应当向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涉及市级项目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具体承办,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  

(二)施工、监理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经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汇总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汇总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授权委托书; 

(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五)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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