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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根据《重庆市“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高速公路项目认定标准(试行)》(渝交规〔2024〕4号),民营企业是否可以自主参与项目投资,不与地方国企共同投资。

日期:2024-11-14 10:34

一是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参与项目投资,具体形式可以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单独投资等投资形式。二是新机制要求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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