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好,请登录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交通政策法规

【市交通运输委】根据《重庆市公路超限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3〕14号),结果运用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日期:2024-03-11 17:51

AA、A两个高信用等级的主体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初次进入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等情况评定为B级;信用等级为C级以下的主体,将会受到相应的惩戒;尤其是D级主体将同时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行相应的惩戒。《细则》在采用等级评价的基础上,创新性的将名单管理机制融入其中,有利于跨行业联合约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办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5620号-1     网站标识码: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1695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值班电话:023-89183000    传真:023-89183222    

行政审批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服务监督电话:023-12328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政务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