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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申请后应如何处理?

日期: 2022-09-28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持批准文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要点:国际道路运输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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