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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如果出现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日期: 2022-09-28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要点:许可证非法转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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