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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日期: 2022-09-28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要点:聘用无从业资格证人员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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