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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被受理后多长时间内给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

日期: 2022-09-28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要点:受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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