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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对网约车经营申请予与受理后多长时间内,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给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

日期: 2022-09-28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第七条的规定: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要点:受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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