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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如何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日期: 2022-09-28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重型货运车辆、牵引车上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要点: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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