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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政策法规
【市交通运输委】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还有哪些流程?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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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要点:报备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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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还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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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