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交通运输部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
欢迎您)
您好,请
登录
注销
或
注册
搜索
热门搜索:
公交线路
实时路况
车辆查询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交通数据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交通政策法规
【市交通运输委】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
2022-09-28
大
中
小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七条的规定: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要点: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具备条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1151726
【市交通运输委】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370472
交通政策法规
20
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