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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政策法规
【市交通运输委】其他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和要求是哪些?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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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号)第六条的规定: 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 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要点: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人和负责人的定义 职责范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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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其他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和要求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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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