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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政策法规
【市交通运输委】托运人是否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期间保持应急联系电话畅通?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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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托运人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期间保持应急联系电话畅通。 要点:保持应急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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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托运人是否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期间保持应急联系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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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