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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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出现掉落、遗洒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其他人员发现公路上有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的,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等违法行为。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社会公众发现道路上行驶车辆存在抛洒行为,或路面存在障碍物影响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的,可向公路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采取措施处理道路障碍物。
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了ETC专用车道和ETC/MTC混合车道。收费站可根据实际交通量以及人工交费车辆占比,适时调整ETC车道和混合车道数量,或者通过合理配置ETC/MTC混合车道的ETC收费和人工收费时段,采取复式收费等方式,提高收费站整体通行效率,服务公众便捷高效通行。
公路改扩建工程和养护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措施减少对既有公路的干扰,确定保证安全的措施,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如果社会公众发现超公告范围占用公路、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可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0〕8号)第六条的规定: 鼓励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翻译和出版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双边、多边国家互认的国际通用标准,推进国内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转化和运用。要点: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相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