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ETC用户通行高速公路前,应了解ETC账户或绑定的银行卡是否异常或欠费,并检查安装在车上的电子标签(OBU)是否有脱卸、松动、电量不足等异常,确保通渝卡已插入OBU中;如有以上异常情况未能及时消除,请选择收费站ETC/MTC混合车道通行。ETC用户通过高速公路ETC专用车道时,应按照指示牌和路面标识指示,保持20公里/小时以下时速,两车相距大于10米,减速通行。
1类专项作业车:2轴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2类专项作业车:2轴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3类专项作业车:3轴。4类专项作业车:4轴。5类专项作业车:5轴。6类专项作业车:大于或等于6轴
首先请车方查看通渝卡是否规范插入OBU,请车方规范插入。再询问车方是个别收费站无法通行还是所有收费站无法通行,若个别收费站无法通行,告知是车道设备故障,请车方再次通行重庆高速公路其他收费站时关注ETC使用情况;若所有收费站无法通行,告知车方到ETC网点进行检查。个人用户: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原件,驾车(通渝卡、OBU)前往ETC自营网点办理;如需代办,请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委托书;若是人为损坏,需收取相关费用;ETC自营网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查询。单位用户:携带单位证件复印件盖鲜章、单位授权书盖鲜章、行驶证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驾车(通渝卡、OBU)前往ETC自营网点办理;若是人为损坏,需收取相关费用;ETC自营网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查询
请用户拨打高速公路服务热线:023-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