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开具通行费发票需通过“票根”平台开具,票根APP、票根官网(https://www.txffp.com/)两种方式为您提供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客户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实际通行时间、下道时间)后,第七个自然日起(包含周末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开票。客户可登录发票平台申请开具最近15个月内的发票,超期交易记录如需开票,则需电话联系95022客服转发票专席处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以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为主,具备抵扣功能,目前不支持开具专用发票。货车ETC的通行费发票和客车ETC的完全相同;通行费发票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根据道路业主不同、税率、税号不同及商品编码(道路性质),合并开票;已开具成功的发票可保留30年;非重庆发行的ETC用户,同时跨省通行的,请车方拨打交通部95022ETC服务监督热线咨询。
通渝卡必须正确插入车辆对应的OBU才能通行ETC车道(即一车一卡一标签),通行高速公路需全程将通渝卡插入OBU,用户不能故意遮挡或屏弊OBU信号。OBU不能私自拆卸,拆卸后OBU失效无法使用,如有脱落须到ETC自营网点重新安装激活。正确插入卡片的方法:将通渝卡插入OBU中,OBU指示灯显示为绿色和记账卡三个字,表明通渝卡和OBU工作正常。 为保证车辆通行安全,车辆通过ETC车道时车速应低于20km/h,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个人用户:尊敬的个人用户,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或网站“www.gs12122.com”上登陆用户账户,按页面提示自助进行线上购买,如用户信息不全,请携带相关证件到ETC自营网点完善信息后签订购买协议;或者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原件前往ETC自营网点办理;如需代办,请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委托书;ETC自营网点可通过“重庆高速ETC”微信公众号查询。 单位用户:尊敬的单位用户: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或网站“www.gs12122.com”上登陆用户账户,按页面提示自助进行线上购买,如用户信息不全,请携带相关证件到ETC自营网点完善信息后签订购买协议;或者携带车辆所有人单位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单位证件复印件盖鲜章、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行驶证原件前往ETC自营网点办理;ETC自营网点可通过“重庆高速ETC”微信公众号查询。
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绑定账户查询消费记录;重庆高速ETC-点击右下角我的ETC-点击个人中心绑定的账户-ETC账单查询当月消费记录;历史账单查询可查询近半年消费记录;或官方网站查询明细www.gs12122.com;也可以到自营网点直接查询本账户的消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