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0〕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制大纲、送审稿的审查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由主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组织。报批稿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答:我部制订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提出了公路防眩设施(包括防眩板、防眩网、植物防眩)高度的计算方法,并对植物间距提出明确要求。如果社会公众发现植物防眩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可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0〕8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协会、企业以及相关生产、使用、管理、科研和检测等单位的意见。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应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0〕8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