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船闸管理处关于11座船闸站水毁修复项目限额以下比价采购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船闸管理处对11座船闸站水毁修复项目进行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11座船闸站 水毁修复项目 |
14.79 |
1 |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14.79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一)凡有意参加比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铜梁船闸管理处2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营盘街76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北京时间9:25时至9:30时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日北京时间9:30时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限额以下比价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现场踏勘
本次项目内容为水毁修复项目,有意向参与竞标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施工条件及环境。
踏勘地点:辖区11座船闸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老师 023-45677139
踏勘注意事项:
(1) 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供应商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均视为供应商对该项目情况十分清楚,能对投标及后来的实施做出准确的判断。
(2)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船闸管理处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23-45674006
传 真:023-45674006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营盘街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