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关于嘉陵江井口航道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岸线使用方案编制采购的公告
项目 名称 |
嘉陵江井口航道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岸线使用方案编制 |
项目 编号 |
采购 方式 |
询比价 | |||
联系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7号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联系 电话 |
023-63532069 |
传真电话 |
023-63504672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限 |
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8日 | ||||||
项目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8日上午10:00时 | ||||||
采购品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嘉陵江井口航道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岸线使用方案编制 |
项 |
1 |
|||||
供应商 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供应商 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
嘉陵江井口航道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岸线使用方案编制询比价采购评审办法
一、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15万元,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1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数量
(一)投标人应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确保三家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嘉陵江井口航道基地位于重庆港沙坪坝港区井口作业区;航道里程26.4-26.5km。岸线使用申请100米,航道基地内容为:一艘航道趸船,一艘维护艇,一艘搜救艇,接岸采用下河梯道+跳板跳船。航道基地下河梯步配套工程布置,从江边到岸边依次设置搜救艇、维护艇、浮趸平台、跳板跳趸、人行梯道。趸船尺寸为 30×10.26×0.8m(船长×船宽×吃水),跳趸 1 艘尺寸为 7×4m,跳板 2个分别尺寸为 6×3m,8×3m。航道基地设置一条长 56.6m,宽 3.6m(含 0.6m 两侧路缘石宽度)的下河人行踏步至河边,设计坡比为 1:2。梯步左右 2 侧各设 10 个系船环,总共设 20 个系船环。为满足浮标船系泊,拟在码头下游侧设置一专用系船地牛。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渝快办查询办理条件,需要编制嘉陵江井口航道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岸线使用方案,现就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岸线使用方案进行采购。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是为嘉陵江井口航道基地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岸线使用方案编制服务。
2、成交供应商代采购人向审批部门报审,并积极跟进审批进程;
3、负责筹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并承担相关评审和会务费;
4、负责评价报告修改并取得审批主管部门对嘉陵江井口航道基地岸线使用的许可文件。
(三)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岸线使用方案、可研报告并向审批部门报审。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每延期一天收取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时进行扣减)。
2、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重庆市。
3、验收方式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负责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相关工作,以通过行政许可为验收。
(四)付款方式
项目取得岸线使用许可后,服务商提供全额发票等支付材料,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五)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
有意向参与竞标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老师 023-63532069
2、踏勘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现场踏勘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勘探、观察、对施工现场和对周边情况的了解等工作,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而无论投标单位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均视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种情况及周边情况十分清楚,能对投标及后来的施工做出准确的判断。
四、报价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在2023年5月8日上午10:00之前提交报价资料。提交地点: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会议室(渝中区华一路17号)。
五、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评审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六、报价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5月8日9:30-10:00时集中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7号4楼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即可,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封装,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
八、评标程序及方法
对供应商报价文件统一拆封后,由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相关科室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资格评审标准和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评分环节。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最后对结果进行现场唱标。评标过程由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监督小组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九、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30%) |
30分 |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技术部分 (35%) |
项目实施方案(10分) |
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大纲、技术思路、工作内容。工作大纲、技术思路清晰,工作内容完整、全面,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强,满足采购需求。优秀得10分,良得5分,合格得2分,没有提供得0分。 |
|
重点、难点分析(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对本项目实施中重点、难点阐述清晰、分析全面、有对应措施,正确设置控制要点,具有准确的工作定位和工作目标,重点突出、依据明确,满足采购需求。优秀得10分,良得5分,合格得2分,没有提供得0分。 |
|||
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体系、工作制度、质量控制保证措施等内容,质量目标明确、质量体系完善,工作制度严谨、质量控制保证措施有力,满足采购需求。优秀得5分,良得3分,合格得1分,没有提供得0分。 |
|||
进度计划及进度管理措施(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进度安排、进度管理措施,项目进度影响因素考虑全面、具有应急预案措施计划,满足采购需求。优秀得5分,良得3分,合格得1分,没有提供得0分。 |
|||
合理化建议(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符合国家政策建议且满足采购需求的,每条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提供的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35%) |
类似业绩(18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具有岸线使用申请项目类似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8分,没有提供得0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的岸线使用申请项目类似业绩需审批通过,提供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项目负责人(3分) |
供应商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航)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航)执业资格得3分,只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分1分,没有提供得0分。 |
1.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遣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2022年-2023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和职称、证书等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人员配置(3分) |
供应商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具备港航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每一人得1分,满分3分,没有提供得0分。 | |||
企业实力(11分) |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2.供应商近四年(2019、2020、2021、2022)获得过全国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AA级,每获得一个得2分,满分8分。 |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十、决标
响应文件满足评审办法所有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十一、公示
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后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进行公告。
十二、响应文件应编制要求
1.报价函(附件1);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授权其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3.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用诚信声明代替,附件4);
4.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根据本评标办法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