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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公示新一批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经营主体(第一批次)的通知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事务相关机构,相关道路客运企业:
    为做好新一批客运班线发展工作,按相关要求,经择优比选,现将新一批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经营主体(第一批次)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心客运处(李漪,023-89186551)。

    附件:《新增客运班线经营主体择优比选意见表》

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新增客运班线经营主体择优比选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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