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陕西福林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信用动态评价结果的通报 | ||
文号 | 渝交便函〔2023〕545号 | ||
发文单位 | 重庆市交通局 | 发文时间 | 2023-04-14 |
上传 | 渝交便函〔2023〕545号.zip [下载] | ||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万盛经开区交通局、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市公路事务中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规技中心、有关单位: 陕西福林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恒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均存在“交通运输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较重失信行为(GLSG3-1-5),根据《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1〕29号)第十四条,现直接确定3家企业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为C级,有效期为1年。 特此通报。
重庆市交通局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