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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电话

    •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023-12328
    • 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热线 023-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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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旗河沟汽车站电话 023-67634355
    • 重庆港口客运咨询热线 023-63841342

失物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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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询

领取地址:渝北区红黄路186号

联系电话:023-89117110

领取指南

1在出租车上丢失物品如何挂失

在出租汽车上遗失物品,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023-12345或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23-89080992进行挂失。

2领取失物的证件要求

经核实无误后,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立即通知失主本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领取遗失物。 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当持失主的委托书、失主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认领遗失物。

3领取失物的时间限制

失主接到便民服务中心认领通知后,应在10日内领取,失主在重庆辖区以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认领期限可延至30日,经失主申请,认领期限可再延长10日;失主逾期不认领的,视为无人认领,按逾期无主失物处理; 失主明确表示放弃认领的,便民服务中心会做好书面记录和录音,将遗失物作为无主物处理。

4领取失物的收费问题

失主领取遗失物时,便民服务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5便民服务中心对丢失物品的保管情况

便民服务中心收到遗失物后,将根据物品性质,按以下时间进行分类保管:
  • (一)易霉烂、腐蚀的食品、鲜活物品类遗失物保管3天。包括:鲜肉类、家禽、牲畜、鱼虾、海鲜、海产品、冷冻食品等;
  • (二)其它品类(非食品)遗失物将按流程要求处置。 失物超过1个月无人认领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便民服务中心将通过市内主流媒体报纸发出招领公告, 公告之日起1年内仍无人认领的遗失物,便民服务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