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港口岸线使用有效期不超过50年。超过期限继续使用的,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在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已按照《重庆市老码头技术检测与评估办法》规定通过评估且维持现状的老码头可不另行办理岸线手续。
(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港口规划;(二)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分析;(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岸线使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四)岸线使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五)岸线使用方案是否满足航道、通航安全的相关要求;(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2024年2月1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委根据部公路局同步就推进《办法》落地实施的相应工作部署,起草完成了《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围绕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范分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降低建设成本等目的进行编制,进一步完善我市相关工作制度体系,规范提升全市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和监督管理水平。主要依据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参考相关省市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