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对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共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征收5个方面。(一)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共53项,列明了事项名称、子项名称、办理项名称、许可权限、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共37项,列明了事项名称、法定依据、适用条件、强制方式、强制权限等;(三)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共29项,列明了事项名称、法定依据、事项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权限等;(四)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共16项,列明了事项名称、子项名称、法定依据、确认条件、确认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执法权限等;(五)行政征收裁量权基准。共1项,列明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征收对象、征收条件、征收范围、征收数量、征收数额、办结时限、补偿标准、执法权限等。
若本裁量基准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
裁量基准是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授权范围内对行政裁量权涉及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进行规范、细化,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应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