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73号),内河港口深水岸线是指适宜建设各类型3千吨级及以上泊位的内河港口岸线。
(一)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内容包括岸线长度、使用用途、泊位吨级、通过能力等;(二)申请人营业执照、港口岸线使用方案及相关材料;(三)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四)海事、航道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的意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港口岸线使用有效期不超过50年。超过期限继续使用的,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在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已按照《重庆市老码头技术检测与评估办法》规定通过评估且维持现状的老码头可不另行办理岸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