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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根据《重庆市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方案(修订版)》(渝交发〔2026〕3号),船舶所有人申请拆解(报废)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日期: 2026-05-28

船舶所有人申请拆解(报废)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老旧营运船舶,其中沿海货运船舶船龄在20年(不含)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5年(不含)以上25年(含)以下;内河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不含)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不含)以上25年(含)以下。拆解船舶的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签发之日的年限(据实计算,不取整);

2.船舶为机动船,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营运证书或证明材料;

3.船舶所有权清晰,船舶所有人拥有船舶完整的处置权;申请拆解的船舶设有抵押权的,船舶拆解前船舶所有人应与抵押权人协商解除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拆解的船舶为融资租赁船舶或光船租赁船舶的,船舶拆解前船舶所有人应与承租人解除合同并注销相应登记;

4.实施期间拆解完毕,并办理完成船舶所有权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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