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根据《重庆市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渝交规〔2024〕10号),具体监督工作如何开展?
考虑到质量监督工作专业技术性强,《质量监督办法》明确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机构或单位承担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性辅助工作和事务性工作。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可以依法依规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第三方监督咨询机构提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同时受委托的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应当满足国家、铁路行业和市级有关规定。
办法明确了质量监督工作可以采取随机抽查、核备核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从业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应当以抽查为主,每年至少对所监督的在建地方铁路工程项目开展一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