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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渝交规〔2023〕15号),对于企业发生同责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累计死亡2人及以上的情形,企业该项信用分值将被一次性扣完,扣分标准是否过高?

日期:2024-03-06 10:26

生命重于泰山,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出租汽车行业提供运输服务中,更应当将乘客的生命安全摆在首要的位置,因此,设置出租汽车行业交通责任事故累计死亡人数的上限标准,不仅考虑到企业的规模差异问题,也充分体现了行业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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