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更新改造是指以新建、新购固定资产替换需报废、拆除的原固定资产,而进行的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采取的重大技术措施,以及对既有固定资产进行系统性技术改造、改良的升级更新。更新改造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原有设备进行的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采取的技术措施;
(二)为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而进行的技术改造;
(三)设备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购置或新建;
(四)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节能、综合利用原材料等需要添置的设备和相应的土建工程。
要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的定义以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