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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运营单位监控到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报警,无法继续维持运营或继续运营将危及行车安全的,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 2022-09-28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第七条的规定: 运营单位应密切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对于设备异常情况报警,应进行分级分类,及时检查确认并处理。无法继续维持运营或继续运营将危及行车安全的,应停运抢修并尽快恢复运营。可继续维持运营的,应视情采取区间限速、添乘检查、安全防护等措施,尽快完成故障修复。其他不影响运营的故障,应明确故障修复方案,在具备条件后及时组织故障处理。 要点: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的异常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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