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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完成后,由哪些单位负责出具评价报告?

日期: 2022-09-28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3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出具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负责。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工作基本情况、评价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等内容。 要点: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实施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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