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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鼓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结束后开展哪些演练?

日期: 2022-09-28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运营单位应根据岗位特点和运营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岗位、重点内容的演练,磨合和检验作业人员现场处置能力。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纳入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每个班组每年应将有关的现场处置方案至少全部演练一次,不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可合并开展。 鼓励在收车阶段开展列车降级运行演练;在运营结束后开展列车区间阻塞、列车火灾、车站火灾、站台门及车门故障等演练。 要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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