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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申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提交材料时应遵循哪些规定?

日期: 2022-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要点:货运经营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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