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交通数据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交通政策法规

【市交通运输委】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哪些普通货物的运输?该如何处理?

日期: 2022-09-28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第42号)第三十条的规定: 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要点:专用车辆运输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