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5年2月11日,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台《重庆市地方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渝交规〔2025〕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目的及意义
为了规范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施工及监理单位诚信自律意识,完善我市交通建设信用管理体系,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台了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
《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铁路局关于推进铁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全文共四章十九条,包括总则、信用评价实施、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附则。主要内容有: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新建、改扩建地方铁路(含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与市人民政府联合审批或者核准并由我市自主建设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工作。
(二)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方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制定信用评价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根据职责对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评价,对建设单位上报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建设单位负责督促和指导施工及监理单位按要求参加信用评价,并按照规定对施工及监理单位的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对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其他行为进行记录。
(三)评价流程。按施工及监理单位自评、上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评价、上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审核、评价、上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工作流程进行每年度施工及监理评价工作。
四、《办法》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地方铁路,是指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新建、改扩建铁路(含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是指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国家、铁路行业规定的评价标准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通过量化方式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行为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