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重庆市2021年第二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期满的公告 | ||||||||||||||||||||
文号 | 渝交便函〔2021〕503号 | ||||||||||||||||||||
发文单位 | 重庆市交通局 | 发文时间 | 2021-04-01 | ||||||||||||||||||
上传 | 渝交便函〔2021〕503号.rar [下载] | ||||||||||||||||||||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试验检测机构在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期满后,换证复核取得新的等级证书前,不得新承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现将我市2021年第二批等级证书有效期期满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等级证书有效期期满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单
重庆市交通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
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单 (2021年第二批等级证书有效期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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