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单位处罚记录信息(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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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从业单位类别 | 施工企业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渝遂复线高速公路 | 处罚的决定机关 | 重庆市交通局 |
违法行为名称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遂复线高速公路(YSFX-YS-G.ZB-002)未按照审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及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分)之规定,责令改正,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
处罚依据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数额(单位:元) | 10000.00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交质监〔2023〕15号 |
处罚日期 | 2023-07-31 | 生效日期 | 2023-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