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渝交办〔2024〕12号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处室)要细化任务安排,把握时间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
二、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处室)研究论证后按照编制程序报审。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委法规处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处室)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克生,17783709569;贾润川,13668075782)
2024年度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处室) |
决策时间 |
1 |
《重庆市公路路政、道路运输、港航海事、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及环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 |
市交通执法总队 |
2024年二季度 |
2 |
重庆市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
建管处 |
2024年四季度 |
3 |
重庆市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铁路管理处 |
2024年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