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渝交办〔2022〕1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市交通局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度重庆市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处室)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审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处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局法规处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处室)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处室)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交通局
2022年8月1日
2022年度重庆市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处室) | 决策时间 |
1 | 重庆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市交通执法总队 | 2022年6月底前 |
2 | 重庆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市交通执法总队 | 2022年6月底前 |
3 | 重庆市港航海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市交通执法总队 | 2022年6月底前 |
4 | 重庆市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市交通执法总队 | 2022年6月底前 |
5 | 川渝地区统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 | 法规处 | 2022年3月底前 |
6 | 重庆市县道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 | 规划处 | 2022年10月底前 |
7 | 重庆市航道规划 | 规划处 | 2022年12月底前 |
8 | 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 | 规划处 | 2022年12月底前 |
9 | 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 | 行政审批处 | 2022年4月底前 |
10 | 关于开展全市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 | 运输处 | 2022年3月底前 |
11 | 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实施预案 | 运输处 | 2022年4月底前 |